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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头盔戴口罩也能人脸识别

文章出处:bob体肓平台 人气: 发表时间:2024-08-21 06:50:24

  升级监控设备、增设专项抓拍、街头路口曝光、智能管控成网济南交警针对查纠骑电瓶车不戴头盔放大招啦!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为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交警部门通过技术革新构建起集提示、劝阻、抓拍、查处、曝光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管控网络,视频监控仅用十分之一秒就能判定被抓人精准信息,夜间、戴口罩的情况下均能被人脸识别。

  昨日,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逐步加强电瓶车管理,维护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近期,交警部门对市区主要路口的五大类智能管控设备做了升级,在原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抓拍的基础上,又新增了抓拍电动车闯红灯、骑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的功能。

  此次升级的主要是三类抓拍设备和两种警示设备,即行人闯红灯抓拍设备、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机动车滞留抓拍设备,非机动车地面等待区发光警示灯、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语音提醒设备。济南市交警支队科研所电视监控研究室主任贾爱祥介绍,升级之后,抓拍到的信息通过交警部门的交通大脑智慧平台做大数据比对和图像识别,对行为人的具体身份进行精确判定,并在市区路口一体灯显示屏、曝光屏进行实时曝光。

  除了对监控抓拍进行升级,交警部门还在全市范围内安装百余处交通信号一体灯显示屏,针对电瓶车管理进行声、光、影多维立体式劝导和执法。记者在经十路山大路路口看到,信号一体灯根据功能可分为三个部分,最上部是监控摄像头,用于信息的采集抓拍;中部是交通信号灯,用于自动化指挥交通;下部是LED显示屏,针对路口抓拍的不文明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实时曝光。

  同时,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发现,交通信号一体灯显示屏装置还配有语音功能,对安全行车进行播报提醒。早6点到晚10点,一体灯上会循环播放骑行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等语音提示,倡导过往电动车骑行人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贾爱祥表示。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安装132处一体灯显示屏,30处违法曝光屏,这类智慧型设备后续还将在更多的主次干道和路口应用推广。

  戴上口罩还会不会被人脸识别系统认识呢?正常的情况下,当口罩遮挡住人脸大部分区域时,人脸识别系统无法提取到人脸完整的面部特征,只能捕捉到人脸部分信息;如果系统中保存的人脸图片是不戴口罩的完整人脸,那么两张图片之间的差异会很大,这时人脸识别就会失败。比如我们大部分人手机上安装的人脸识别系统,可能就难以识别戴口罩的你自己。济南市交警支队科研所副所长云廷进和记者说,但交警部门的交通大脑智慧平台却能够保证在人脸戴上口罩的状态下仍被大概率正确识别,能精准到什么程度呢?当人戴着口罩坐在车里时,系统能隔着车窗识别出驾乘人的身份信息。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交警部门的信息采集比对平台中看到,当被抓拍人在戴帽子、戴墨镜或戴口罩等情况下,人脸识别系统的识别率仍高达97%。

  针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交警部门还用上了黑科技在全市7处路口安装了专项抓拍设备。该设备能自动识别不戴头盔的行为、自动比对、自动预警。摄像头对电动车号牌进行识别、对骑行人人脸自动抠图,并精准比对判定骑行人身份信息。云廷进和记者说,从监控抓拍到身份比对,系统用时不到十分之一秒。

  近期,交警部门通过技术革新,已构建起集提示、劝阻、抓拍、查处、曝光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管控网络,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通行秩序。贾爱祥表示,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市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现象,数量均在短期内一下子就下降,效果明显,对于最近一段时间抓拍到的数据信息,交警部门已经共享推送至文明办,由文明办督促人员所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

  外卖骑手、上班族、接娃家长慢慢的变多的人群加入电瓶车大军。这种新型交通方式以其快捷、经济、环保的特点,成为现代人出行的新宠。但由于电瓶车管理法律和法规支撑不足,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规载人载物、电动车上楼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涉及电瓶车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数目庞大。

  正因如此,近两年,全国已有多地通过立法对电瓶车管理作出相关规定,如江苏、浙江等省份去年上半年先后制定并出台了《电瓶车管理条例》的地方法规。记者粗略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共有40部地方立法对电瓶车管理作出规定,涵盖18个省。

  今年3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一组数据,十三五期间,山东完成全省3377万辆电瓶车登记挂牌工作,挂牌率达98.1%,数量全国第一。

  近日,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了解到,省内关于电动车的立法管理又有实质性进展。8月13日,山东省交管局召开《山东省电瓶车管理办法》立法公众代表座谈会,14名公众代表围绕《山东省电瓶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从电瓶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销售、维修、回收和电瓶车的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几个维度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山东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和记者说,目前,立法工作正在快速推进,但从制定到颁布仍需要一个过程,从座谈会上显而易见,除了骑行佩戴头盔之外,相关规定还涉及电动车的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多个角度,需要交通、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十余个部门参与研究,还需要经过专家论证。

  电瓶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挪用、涂改、冒领或伪造电瓶车号牌;

  电瓶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严禁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当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遇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严禁闯红灯、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转弯或掉头时不按规定通行;

  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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